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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受贿61万元武大原常务副书记龙小乐被诉

编辑:重庆联益律师事务所  时间:2011/06/28  字号:
摘要:涉嫌受贿61万元武大原常务副书记龙小乐被诉
核心提示:龙小乐出事是在2000年8月至2003年11月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期间,利用分管后勤、基建的职务便

龙小乐出事是在2000年8月至2003年11月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期间,利用分管后勤、基建的职务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先后11次收受有关项目开发商、工程承包商贿赂共计61万元。2001年、2002年、2003年春节,为感谢龙小乐在建设弘博公寓过程中的关照,巴能军以拜年名义,先后3次送给龙人民币现金2万元,共计6万元。

备受关注的“武大腐败案”有了新进展。记者昨日获悉,武汉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受贿罪,近日被荆州市检察院起诉至荆州市中级法院。根据检方指控,龙小乐涉嫌受贿61万元。

据悉,武大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也将于近期被起诉。

龙小乐出事是在2000年8月至2003年11月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期间,利用分管后勤、基建的职务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先后11次收受有关项目开发商、工程承包商贿赂共计61万元。

弘博公寓建设中收下41万元

检方指控,2000年下半年,武汉弘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时为武汉道博高校设施投资有限公司)为与武汉大学合作开发建设校外学生公寓项目,开始与武汉大学洽谈。在合同条款谈判中,该公司董事长巴能军(另案处理)为能在合同中明确公寓入住率达到95%、武大给予弘博公司融资和争取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支持,到时任武汉大学副校长龙小乐的家中送给龙现金10万元。后龙小乐代表武大在写有上述三项条款内容的合同上签字,弘博公司开始建设武汉大学空疗学生公寓(后更名为弘博学生公寓)。

2001年3、4月,在弘博学生公寓基础工程完工后,按照双方合同约定,弘博公司需将施工图纸交由武大审定,并经武大批准后,弘博公司方可组织施工。为节省工程时间,巴能军到龙小乐家中送上现金5万元,要求龙同意弘博公司先行施工。龙小乐同意弘博公司先行施工,未按协议要求进行图纸会审。

2001年7、8月,在弘博学生公寓建设后期,弘博公司与武大因学生公寓房间内部“隔断”问题产生分歧。武大认为公寓采用木质玻璃隔断牢固度不够,防火性差,要求重新施工。为减少投资成本,巴能军到龙小乐办公室送给龙现金20万元,请龙协调武大相关部门认可弘博公司原施工方案。后龙小乐到施工现场,以弘博公司原方案既节省空间,又不影响采光为由,决定不再对“隔断”变更施工。

2001年、2002年、2003年春节,为感谢龙小乐在建设弘博公寓过程中的关照,巴能军以拜年名义,先后3次送给龙人民币现金2万元,共计6万元。

武大文科区建设中笑纳20万元

2002年10月,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项目经理陈某(另案处理)在得知武大文科区建设的信息后,为了能够在文科区承接建筑工程,通过时任武大基建部部长的张祖新介绍,认识了当时分管后勤、基建的副校长龙小乐,并邀请龙共进晚餐,饭后陈送给龙现金1万元。

2002年底,在武大文科区工程招投标过程中,陈某为确保该公司顺利入围,到兼任文科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的龙小乐家中,送给其现金5万元。2003年1月,经文科区建设指挥部会议讨论,同意中天公司等7家单位被确定为资格预审合格单位。

2003年4月,中天集团公司中标承接了文科区商学楼的建设工程,为感谢龙小乐的帮助并希望其对该公司给予进一步关照,陈某到龙小乐家中送给龙现金5万元。

2003年6、7月,中天集团公司在武大文科区商学楼工程施工过程中,因施工产生的泥浆、灰尘、噪音等影响到校园交通、环境等问题,引发武大学生与施工方发生了一些冲突。为平息事态保证施工顺利进行,陈某到龙小乐办公室送给其现金4万元,并请求龙出面协调尽快解决。后经龙小乐打招呼,由基建部出面与施工方、学生三方协商,调整施工时间,平息了矛盾。

2003年9月,陈某又在龙小乐家中,送给其现金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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