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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保候审

取保候审,是指公安机关、安全机关、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.者交纳保证金,保证其不逃避侦查或审查,并且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方法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在刑事诉讼过程中,被司法机关羁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。如果犯罪嫌疑人己被逮捕的,可以聘请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。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,应符合《刑事诉讼法》所规定的下列几种情形:(1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(2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;(3)罪该逮捕的,但患有严重疾病,或者是正在怀孕,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(1)的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,审查起诉,一审、二审期限内办结刑案,需要继续查证、审理的;(5)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,还需继续侦查的。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,除了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情形外,还需要找到愿意为其提供担保的保人和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。如果找不到保证人或交不出保证金的,便没有取保候审的可能性。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必须是由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,经司法机关审查确认的,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:(1)与本案无牵连;(2)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;(3)享有政治权利,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;(4)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。保证人必须履行的保证义务是: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定的禁止行为;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定的禁止行为的,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,若不及时报告,对保证人将处以罚款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是:(1)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;(2)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;(3)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;(4)的不得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。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违反上述四项规定之一的,己交纳保证金的,没收保证金,并且区别情形,责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具结悔过,重新交纳保证金,提出保证人,情节严重的,予以逮捕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上述规定的,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,应当退还保证金。取保候审的期限,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。

信息编辑:重庆联益律师事务所  更新时间:2012/05/25  字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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