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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可能不在公共网络上用卡

编辑:重庆联益律师事务所  时间:2011/06/28  字号:
摘要:尽可能不在公共网络上用卡
      记者近日从广州市公安局获悉,广州警方于近日成功摧毁了一个窃取国内银行信用卡信息、伪造信用卡并进行信用卡诈骗的特大信用卡犯罪团伙,抓获信用卡犯罪嫌疑人15名。

      警方介绍,该团伙采取在消费场合侧录消费者信用卡的手法,窃取了大量信用卡资料后迅速进行复制并恶意透支。针对这种类型的犯罪手法,广州警方提醒市民群众:要将银行卡视同现金保管,切勿随意交他人使用。具体请持卡者做好以下预防措施:

      在初次使用银行卡前,应该仔细阅读银行随卡邮寄的安全用卡手册;密码设置应避免使用生日、证件号码、电话号码等易被猜中的或简单、有序的数字作为密码。

      刷卡消费时,尽量在知名度高、信誉好的特约商户进行交易,拒绝离开自己视线范围内的任何刷卡行为;切勿随意丢掉交易单据或ATM交易单据.

      对于需要密码的非接触式网络在线交易,尽可能不在网吧、单位等公共网络上操作,操作时注意防止其他人偷窥密码;不要随意登录不明网站,小心木马程序套取支付密码;定期更新支付密码。

      使用电话或网络渠道预定机票、酒店时,尽可能选择知名度高、安全性强的特约商户进行交易,以避免信息的泄露。

      一旦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冒用,一定要立即与银行取得联系,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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